2014年,学校将继续支持和培植一批省产学研前瞻性研究项目、技术转移及重大产学研合作项目,进一步促进学校产学研合作项目上规模、上层次,提升学校科技创新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产学研培育基金项目主要资助符合国家科技发展目标、瞄准盐城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的应用技术研发项目,重点资助有到账经费不低于30万元(与苏南地区企业合作的不低于50万元)产学研合作项目、技术转移中心组织的产学研对接项目以及具有重要应用前景的实用技术、应用技术、专利等技术转移项目。
1、项目符合产业、技术政策,属企业必须、急需解决的关键技术,研发目标明确,产业化前景好,能够显著提高相关领域的创新能力。
2、项目拟转化的技术成果应具备产业化条件,产业关联度大,且市场前景良好,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较高的投入产出比。
3、必须签订有正式合作协议,明确合作研发或成果转化的具体内容,以及企业投入、项目经费等管理事项,约定项目研发产生的知识产权和收益分享办法、违约责任追究办法等。
4、优先支持有发明专利授权的申报项目,优先支持通过国家、省级各类科研项目验收的产学研项目。
5、项目以企业投入为主,研发资金到位,投资结构合理,项目完成期为一年。
6、有在研技术转移项目的不得申报项目,承担过技术转移项目的,不得申报与原项目本质类同的项目。近三年内有应结未结、暂缓暂停、强制中止和撤销项目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申报项目。
1、产学研培育项目由技术转移中心组织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拟资助项目。
2、经过产学研培育基金项目资助的项目原则上要求能够申报2015年省产学研前瞻性联合研究项目或实现预期的横向到账经费。
3、11月底,项目负责人提交总结报告、技术转移合同和到账经费证明。技术转移中心将根据提交的材料组织验收。
4、产学研培育项目基金主要用于项目开拓市场的差旅费、材料费等,专款专用,并根据合同规定的进度,分批拨款。
1、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建议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纸质封面,平装订),涉及项目真实性审查和知识产权前置审核的附件单独装订。
3、各项目申报人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技术转移中心办公室。
4、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2014年6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赵 华 仇晓庆 联系电话:0515-88298433 88289090